新疆第五师双河市2016年8月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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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和《报名申请表》通过五师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采取在现场报名、缴费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地点: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综合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博乐市团结路295号)。

博源公证处(岗位代码:019)、83团医院(岗位代码:022)、师医院(岗位代码:023、024)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1:2以上方可开考;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经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若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2016年8月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涉及大类的,报考人员专业须是大类中所列专业;涉及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相符。

报名工作由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师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五师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8月第五师双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报名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持《报名申请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

要求工作经历的应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名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缴费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审查确认后现场缴费。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于8月24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证地点:同报名地点。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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