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环翠区2016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sx_mapj

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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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页2、体检

为了满足环翠区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36名。现将山东威海环翠区2016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威海市区(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常住户口外,其余岗位均需威海市常住户口。常住户口取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

(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等条件详见《2016年环翠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二)报名地址: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杏花西街1号)

(三)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环翠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不接受手写),并在承诺书一栏签名,连同以下材料进行报名: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户籍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6年8月16日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16年8月,应聘人员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但是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核减或放宽招聘计划。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需求,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信息发布请密切关注环翠区政务网。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无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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