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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三)体检与考察
1.依据考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各项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以上环节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在各个环节的相关审查中,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选调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入全额事业编制。
1.市级拔尖人才(由地市级组织部门评选认定的);
2.市级学科带头人(由地市级人社部门评选认定的);
3.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的优质课堂教学评比);
4.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职称。
其他人员按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实施意见》(铜办[2016]16号)文件精神,按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21761(市教育局监察室)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
七、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关于安徽铜陵中小学2016年选调教师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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