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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2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县旅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程序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者,已取得教师合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考,但须在2017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教中心专业指导教师岗位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考,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脱离、调离聘用单位,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二)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310-7880338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四)具体事宜请咨询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一中、临漳县职教中心、临漳县文物旅游局。
临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4929803
临漳县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310-7779536
临漳县职教中心咨询电话:0310-7998126
临漳县文物旅游局咨询电话:0310-786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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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邯郸临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5人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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