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织金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

编辑:sx_mapj

2016-08-2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编办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44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2016年织金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织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5.外县在职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3.截止2016年8月1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6年8月19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5.截止2016年8月19日织金县内在职在编的;

6.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7.截止2016年8月19日毕节市卫计系统在职在编的不能报考织金县人民医院04、05职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9.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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