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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和《申论》。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统一命制,每科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哈萨克文字答题。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20分;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5)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6)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7)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8)报考护士岗位取得助理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9)报考兽医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10)报考兽医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11)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自2016年9月11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19日考生可登录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xjylrlzy.gov.cn/)查询具体时间。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招聘3-10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艺术团体演员、体校教练等特殊岗位按1:7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其中: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证书等;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州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州党委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将加试(面试),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艺术团体演员、体校教练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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