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8-23
(七)体检
1.组织拟聘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区委领导班子同意见后,取消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聘用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68085 监督电话:0771-286809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昆仑大道9号6栋致公党广西区委会301室
五、本公告由致公党广西区委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致公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关于2016年中国致公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公开招聘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预祝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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