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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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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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福建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2016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税收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专业要求及人数

(一)新闻学类或汉语语言文学专业:1名

(二)经济学类:4名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海沧区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崔翠斌,联系电话:6587811、658781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应聘合同工报名申请表》(附件)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材料;

3.计生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3.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1:3的岗位,经区局合同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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