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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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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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12年4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广西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第九条中回避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9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或其他方式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广西国土资源厅综合办公楼601室。

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在编人员除证明外须附单位编制证首页及本人姓名页复印件;单位聘用人员除证明外须附聘用合同)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还需递交1寸近期免冠彩照办理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情况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公示。

资格审查情况公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请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10月8日至9日到广西国土资源厅综合办公楼605室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比例,经请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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