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选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9-07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宣办发[2007]30号)有关规定,现就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选聘对象为:在本市基层一线、县(市、区)及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其中管理岗位为八级及以下职员)财政全额供给的工作人员中选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两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经历(2014年9月19日以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到2016年9月19日),且2014、2015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见2016年宣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

(六)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机构改革中分流和试用期内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程序和时间

本次选聘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x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00至 9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请考生注意留存),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聘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下载并填写《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报送其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意见,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最迟须于9月24日16:00前)传真至选聘单位(传真号码见选聘岗位表),供网上资格审查用,逾期视为网上审核不合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要求在网上进行。考生报名后,需在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未传真《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要及时通知其传真,否则不予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选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做出规范性解答。9月24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同时留存好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9月2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25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为确保选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取消选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13:00—17: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改报资格),改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26日17:00前完成。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由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网上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可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形式为两门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详见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考试方式: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笔试时间:

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科满分分别为150分。

4、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招考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笔试合成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笔试成绩于2016年11月下旬统一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等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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