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金湾区2016年招聘合同制职员53人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9-19

本文导航

1、首页2、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金湾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珠金办〔2014〕2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广东珠海金湾区2016年招聘53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珠海市户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详见职位表)。

2、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3、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详见职位表说明栏。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9月19日-9月20日 共2天,时间为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3。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报考职位有某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开考比例。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