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mapj
2016-09-19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越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浙江绍兴越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且不限户籍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2016年越城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0年9月15日至1998年9月14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专业测试、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9月15日9:00—9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nbm.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9月15日9:00—9月27日12:0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http://nbm.zjks.com/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9月15日9:00—9月28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同一网址(http://nbm.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四)专业测试
越城区文化馆的舞蹈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
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内容进行专业技能(知识)和专业水平展示,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舞蹈素质和能力,服装自备。专业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笔试。
该职位以专业测试代替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
已缴费人员需从网(http://nbm.zjks.com/)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六)笔试
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管理类(A类),满分均为100分,两科考试成绩各按50%计入笔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xychrss.gov.cn)公布,考生也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nbm.zjks.com/)查询。
(七)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资格复审复核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确认递补的截止时间是11月9日17:00,逾期视作放弃递补,由此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须在11月10日17:00前到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核,经复核合格的递补人员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或经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标签:公告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