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9-19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复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中国金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水务局网站(http://www.qxn.gov.cn)和州水务局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凡经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州水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由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4758(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9—3330663(州水务局纪检组)
附件:黔西南州水务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关于2016年贵州黔西南州水务局事业单位考调方案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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