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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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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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10月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应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等。参加考试的人员顺序,于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进入考试人员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考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按规定与省土地勘测规划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878515(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监督电话:0551-62553231(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0551-62553261(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政治部)

附件: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关于2016年安徽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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