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9-21
八、体检
自治区畜牧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畜牧信息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由自治区畜牧厅组织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畜牧厅另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自治区畜牧厅负责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考察工作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察时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合格证明;历届毕业生须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畜牧厅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畜牧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畜牧信息网(http://www.xjxmt.gov.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避免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
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畜牧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68604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畜牧厅负责解释。
附件:1. 2016年自治区畜牧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xlsx(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关于新疆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公告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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