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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1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二)考核及体检由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管理。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及投诉,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云南省教育厅厅属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考试;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从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本人的;
3.自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电话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聘用手续达10个工作日的。
(二)招聘公告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71-65141568
云南省教育厅驻厅纪检组:0871-65141284
附件:1.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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