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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四川攀枝花米易县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8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二类:不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聘对象中“不限”,是指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1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0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之间,其中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即1985年10月10日—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之间;
4.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名额及其他条件
见《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报名
报考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
报名地点: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阳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
2.网络报名
除米易县接待服务中心接待服务管理岗位以外的岗位均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9:00— 10月14日18:00,报名入口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
(二)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
采用网络报名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考生,务必在《简历》一栏准确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名称、服务地、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情况。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在报名处领取)各项内容。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络报名)。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4.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6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参加技能测试合格后缴纳考务费(技能测试不收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11月1日到米易县人事考试中心(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712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五)打印(领取)准考证
1.网络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7日9:00— 11月11日18: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报名并通过专项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考试中心窗口(同和路,迷阳水岸对面。乘坐1路公共汽车可到达)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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