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气象局招2016年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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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中山市气象影视宣传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气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广东中山市气象局招2016年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且应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16年10月17日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西区升华路6号气象局5楼503室。

4.交通路线:乘坐024路公交车“中山气象局站”可到达。

5.联系电话:0760-88616830,联系人:曹文博。

6.投诉电话:中山市气象局纪检组,0760-88616982。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4)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背面写上名字)。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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