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舟山定海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13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17年舟山定海招聘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定海区中心医院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护理、急救、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全区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其主要职责:承担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等。

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妇儿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服务,残疾康复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和诊断等。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定海区2017年公开招聘部分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2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中专升大专人员、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17年4月1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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