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四川会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13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会理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现将2017上半年四川会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9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会理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4月15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凡是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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