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项目办2017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14

根据昌吉市工作需要,决定昌吉市项目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详细新疆昌吉市项目办2017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如下: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8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2.昌吉市行政辖区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3.昌吉市行政辖区户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性别不限,少数民族比例不低于3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简章涉及时限截止至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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