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7-04-14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兵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结合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详细新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招聘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招聘人员为新疆户籍或新疆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新疆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四)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财会类、金融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3、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见《公开招聘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照竞争择优的方法,划定分数线进入下一阶段。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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