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潢川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岗位公告

编辑:

2017-04-14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实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实操时间:2017年4月22日下午3:00

实际操作采用书写记录和上微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两项各占50分,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实操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3:00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与实操成绩两项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7:30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实操成绩+面试成绩),按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比例内总成绩并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高者录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分高者依次替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时间:2017年4月28日-29日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报告,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采取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6、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书记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公示期限为5天;对反映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制,公示期届满由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向潢川县人民法院岗位派遣。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内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能职责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公告由潢川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潢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招聘公告在潢川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潢川在线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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