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4月株洲市关于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街道)

编辑:sx_wangha

2017-04-1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5]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工作,特17年4月株洲市关于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株洲市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聘期及职务任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株洲市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

三、发布公告

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组工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公告。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申请、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填写《湖南省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附件)一式五份,并持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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