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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1)时间:2017年5月13日 上午
9:00——11:30 管理岗位、专技岗位
9:00——10:30 工勤岗位
(2)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管理岗位、专技岗位考试均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工勤岗位考试采用全客观题形式,考生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
(4)查询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5)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标签:公告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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