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4-18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少于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之和计算;博士研究生和短缺专业人才按面试成绩计算。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其所在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六)公示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考察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综合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
2.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咨询、监督电话: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长江航道局2017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
监督电话:长江航道局纪检监察处027-82764178;
长江航道局人事教育处027-82763534。
标签:公告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