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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1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天津市西青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由用人单位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西青区招聘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和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000元左右,其中西青区公安分局、西青区交警支队和西青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岗位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500元左右。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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