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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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应写明同意报考浙江省国税系统公务员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保证在体检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书面承诺)。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报名时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待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

6.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7、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国驻外使领管的有关证明材料。

8、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报考“201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出具有关材料。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材料,由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未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留存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送电子邮件至rsc@zjtax.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XX(用人单位和职位)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联系电话与网上报名时填写有变化的,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最新的联系方式。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571-85278490,传真:0571-85273765。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浙江国税网站公布(www.zjtax.gov.cn),请考生留意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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