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台州临海市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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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局实施。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我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截止到2012年11月27日下午5:00。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考核对象,并发给考核通知书。

2、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考核通知书、相关证书原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三)体检

我局根据考核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将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中国临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临市委办[2008]6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2年10月24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截至2012年10月2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4.取消招考计划将在临海人才网和中国临海网予以公布。

5.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未尽事宜,由临海市体育局酌情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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