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测绘行业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3名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

2012-10-31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单位、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站(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有关市、县及设有网站的单位,也将按规定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人事处):0571-88824925;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3、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5- 85099812;

4、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0570。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招聘岗位表相关栏目)或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咨询。

电话:0571-88824925(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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