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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36号六楼C610室(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700463 传真:0574—87724420
联系人:章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市规划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帖上本人照片的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该岗位(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2年 11 月 14 日在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城市规划(二)、建筑设计(二)、道路工程设计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城市规划(一)、建筑设计(一)、建筑结构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考试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淘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列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城市规划(二)、建筑设计(二)、道路工程设计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规划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个人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729132 877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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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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