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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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9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镇海区气象局预报业务服务1承担预报服务值班及相关科研工作大学本科期间所学为: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专业,

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学为:气象学、应用气象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备注:1、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是指:大气科学(气候资源、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大气探测方向)、应用气象学、海洋科学;

2、预警中心(旅游气象中心)预报业务服务岗位中有1个岗位属旅游气象中心,工作地点在奉化市气象局。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6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气象局人事处,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18号,邮编:315012,电话:0574-87158290、87117407,邮箱:nbqxj@sina.com;联系人: 丘先生、葛女士。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气象政务网(www.nbqx.gov.cn)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包括成绩单、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获奖证书、能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寄送到宁波市气象局人事处或将电子版发送到nbqxj@sina.com。

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会已投简历的应聘人员仍需填写报名表发送到邮箱nbqxj@sina.com或寄到宁波市气象局人事处,否则视为未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2年11月19日前在宁波市气象局政务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2年11月22日前登陆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其中网络管理与装备保障岗位需增加上机考试。

1、面试(或面试+上机考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面试(或面试+上机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或成绩单和能取得学历(学位)的学校证明、劳动(聘用)合同、获奖证书等原件到招聘单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专业知识水平、岗位匹配性等。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预报业务服务、农业气象服务岗位只进行面试考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网络管理与装备保障岗位在面试的基础上增加上机考试,面试、上机考试分别按照100分计算成绩,计入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50%和上机考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在面试(或面试+上机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其中网络管理与装备保障岗位总成绩相同先按上机考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上机考试成绩都相同的再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之内在宁波市气象局政务网站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气象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气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2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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