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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5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1、笔试。初定于11月下旬在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基础理论。
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通知。
面试项目包括试教和现场答辩(着重考查仪态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应变能力)。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开招聘信息专栏)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信息”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0579-82282403(程老师)、82283180(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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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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