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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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方式与内容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和相关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其中,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 8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80558 ,监督电话:0580-208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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