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教师优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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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3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业务水平和能力等内容);

(2)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无法现场提供有效优先招聘条件书面证明材料的,也可由所在学院或系提供证明材料。

2.笔试:以不少于1:3(最低不少于1:2)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面试:以不少于1:2的比例对笔试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问答或说课等形式;

4.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5.后续:体检、公示、录用等工作待后期招聘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一并实施。

(二)第二轮县内组织招聘

根据高校招聘的结果,对未能落实的学科进行第二轮招聘,具体时间、招聘办法以及学科、人数详见12月上旬发布的招聘信息。若第一轮后未有空余指标,则不再组织第二轮招聘。

(三)体检、考察

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列分按先笔试成绩后面试成绩录用)。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此名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拟聘用名单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对象,在报到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四、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8月25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4.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递补。

5.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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