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编辑:

2012-12-04

1. 报考舟山市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局的考生到舟山市经投局办公室22311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政府大楼西23楼)报名;咨询电话:2280832、13587085188;电子邮箱:swjzxl@163.com。

2. 报考舟山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委统战部干部处(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政府大楼东20楼12013室)报名;咨询电话:2281093,2281096;电子邮箱:YANGL312@163.com。

3. 报考舟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考生到舟山市农林局办公室(舟山市新城临长路195号)报名;咨询电话:05808176718 、13905805571;电子邮箱:13905805571@163.com。

4. 报考舟山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中心的考生到舟山市环保局(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二号楼413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161133、2067369;电子邮箱:zshbcw@yahoo.com.cn。

5. 报考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的考生到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定海区文化路17号南楼3楼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025873 ;电子邮箱:hongxn19@163.com。

6. 报考南海实验学校的考生到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舟山市临城定沈路423号市教育局3号楼3206室)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邓老师;电子邮箱:zjzszxp@163.com。

7. 报考舟山医院的考生到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报名;咨询电话:13575632282;电子邮箱:zjzsmjm@163.com。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择日通知考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网上通知。

本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个别单位如因岗位需要,将视情况安排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实操)和面试的分值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前确定。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谈等形式,各种形式可以独立或综合应用。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 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三)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81565、2281571,监督电话:0580-2281547。

附件:1、舟山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