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2-12-13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浙江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浙江省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开展全省民生民意调查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调查管理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2、浙江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2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类或统计学、数学专业;

5、具有2年以上统计从业经历;

6、中共党员。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符合其他条件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并应于2013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tjrsc @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6人,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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