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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6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在一天内完成。初定于1月下旬在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内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主管部门网站上通知。
1、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研究能力、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
3、面试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同时就面试组提问进行答辩。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名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应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替补。需要替补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综合资讯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观部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办公室):0571-28936802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具体工作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3楼
咨询电话:0571-28936800(洪好) 传真:0571-28936810
标签: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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