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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6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于2013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将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师范大学监察处(纪委办):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邮编:321004)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钟老师、杨老师)
标签: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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