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松阳县医疗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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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见附件《2017年松阳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松阳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松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syrlsb.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8-8063642

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578-88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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