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舟山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4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2017年浙江舟山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52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17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srls.gov.cn)

(二)舟山市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岱山生源或岱山户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2017年5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计划表》中部分岗位对生源地或户籍另有要求的,按《计划表》要求执行;

(二)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招聘的对象是指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我县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我县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7年5月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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