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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务员分类改革

编辑:sx_biey

2014-03-25

【摘要】深公务员分类改革,退休人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

“去年我们单位有两位公务员离职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王耀文说这句话时,语气有些无奈。

张明(化名),来自湖北农村,法律专业,已经在王耀文所在的处工作了两年,月薪7000元。由于家庭条件不好,7000元工资除了补贴农村老家,自己还要在深圳租房,再加上交通、吃饭等日常开销,每个月入不敷出。于是,他选择离开,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深圳每年都有约60名公务员离职,尽管这个数字比入职的人数少,但是趋势是上升的,“哪怕每年增加10个,都会引起我们的关注。”王耀文说,“深圳公务员其实挺辛苦的,在这里都有无比大的压力。像我们现在进行的公务员改革,做薪酬测算,经常加班加点,挺累的。相比深圳的一些大企业,薪酬不高。”

不只是深圳,近年在全国,因为薪酬待遇问题离职的公务员呈上升趋势。由此引发了公务员工资是否应该上涨的争论:基层公务员“吐槽”待遇差、要改行,而公众质疑公务员群体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在“撒娇”。这场体制内外最为激烈的交锋在今年两会期间进入了白热化。

与此同时,一项针对全国公务员录用、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已在紧锣密鼓筹划中。据知情人士透露,如果不出意外,2014年,公务员分类改革或将实施;而伴随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施行,完善后的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两个“办法”也将正式对外颁布。

这项改革无疑会牵连到公务员的薪酬。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这项改革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的待遇,更是为了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管理。

山东河北广西等地今年推分类改革

2006年1月实施的《公务员法》已明确将分类管理确立为我国公务员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这从法律层面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制度。

当年8月,深圳市就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率先实施了专业化改革。2010年,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深圳市作为唯一试点,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今年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公务员分类改革,被业内视为对《公务员法》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已经起草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目前这两个“办法”在征求意见后都已经进入后期修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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