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经济》考点(6)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50、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
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51、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其主要作用有:1)、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和共同的基础;2)、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3)、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4)、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52、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制。
53、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部分。
项目编码的设置,以五级编码设置,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计价规范》附录的规定统一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第一级为工程分类顺序码、第二级为专业工程顺序码、第三级为分部工程顺序码、第四级为分项工程顺序码、第五级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1)、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2)、是
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3)、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清单项目特征主要涉及项目的自身特征(材质、型号、规格、品牌)、项目的工艺特征以及对项目施工方法可能产生影响的特征。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是唯一的。统一的清单工程量,为各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也方便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对比。
54、其他项目清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