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
(1)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构造要求。
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180mm×240mm(墙厚190mm时为180mm×190mm),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应适当加密;6、7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应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2)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混凝土圈梁的构造要求。
①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圈梁应上下搭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
②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配筋应符合表1—4的要求;按规范要求增设的基础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配筋不应少于4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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