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A.1
B.2
C.3
D.4
标准答案:a
解析:
7、《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A.1
B.2
C.3
D.4
标准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8、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5
B.10
C.20
D.30
标准答案:c
解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就是说,权利人不知道或不能知道权利已被侵害,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经过20年的,其权利也失去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9、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A.不再
B.重新
C。继续
D.单独
标准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0、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计算。
A.继续
B.重新
C.不再
D.累计
标准答案:b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