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的时间计划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7号令)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因为2008年8月9日、l0日为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
2)2008年8月16日上午9:O0组织投标预备会议不妥。投标预备会议的目的是澄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条件的疑问,应安排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现场考察时间之后,以便于统一对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3)2008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008年8月30日上午10:00投标截止不妥,因为不满足《招标投标法》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l5日前发出的规定。如果必须在2008年8月20日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即延长到2008年9月4 13,以满足法律对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发出时间的规定。
4)要求2008年8月29日下午4:00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不妥q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现金外,还包括转账支票、投标保函等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可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5)2008年8月30日上午9:00投标截止,2008年8月30日上午11:00组织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008年8月30日上午9:00~11:o0,招标人与监管机构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的做法不妥。依据《招标投标法》,此时应组织开标。同时查对有关证明证件原件的目的是为了评审投标文件,法律将这一事项的权利赋予了评标委员会,而不是招标人与监管机构。
(2)招标人与中标人在2008年9月6.日签订锅炉供货合同不能保证2008年冬天供暖。依据锅炉供货及安装时间,这4台锅炉最快也只能在2009年1月中旬具备供暖条件,而北方城市每年1 1月15日进入冬季供暖期,所以招标人安排的计划不能满足2008年供暖需求。如果必须满足2008年冬季供暖,则应将招标启动时间提前至少两个月时间,即在2008年5月底或6月初开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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