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是指对产品、过程或管理体系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确认的活动。合格评定包括认证和认可。
1.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从认证的定义可以看出;
(1)认证的性质是由认证机构进行的一种合格评定活动;
(2)认证的对象是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
(3)认证的依据是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4)认证的内容是证明认证的对象符合认证的依据。
2.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从认可的定义可以看出:
(1)认可的性质是由认可机构进行的一种合格评定活动;
(2)认可的对象是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审核、评审等认证活动的人员;
(3)认可的内容是对认可对象的能力和执业资格的承认。
3.认证的分类
(1)认证按其性质可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
(2)按其对象可分为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
(3)管理体系认证按其领域又可分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产品认证有强制性认证(如“CCC”认证标志)和自愿性认证(如方圆认证标志)之分,管理体系认证一般都是自愿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