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房地产估价师频道提醒:2011年眉山房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6月10日至7月1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6月10日至7月1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6月10日至7月1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6月10日至7月20日,请相互转告,及时报名。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1〕23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1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资格名称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 |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5-16日。
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四个科目,其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按照原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国人厅发〔2007〕116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 报名时间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