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知识点

2012-02-03 10:11:1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49.索赔证据有:1 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2.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3.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工程各项会议纪要;4.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量等。5.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6.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7.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8.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9.工程会计核算资料;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P为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kVA);P1为电动机额定功率(KW);P2为电焊机额定容量(KAV);P3为室内照明容量(KW);P4为室外照明容量(KW);cosφ为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K1、K2、K3、K4为需要系数,

52.配电箱布置要求:金属箱架、箱门、安装板、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带电部分的金属护栏等,均需采用绿黄色多股软绝缘导线与PE保护零线做可靠连接

5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置:以“三级漏保”,“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为原则,推荐“三级配电、三级漏保”配电保护方式。

54.配电箱导线的的选择要满足要求:按机械强度选择、允许电流选择、允许电压选择,即以求得的三个截面中的最大者为准。

55.施工总平面图设计原则:

施工总平面图是建设项目或群体工程的施工布置图,由于栋号多、工期长、施工场地紧张及分批交工的特点,使施工平面图设计难度大,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布置紧凑,少占地,不挤占交通道路。

(2)最大限度地缩短场内运输距离,尽可能避免二次搬运。物料应分批进场,大件置于起重机下。

(3)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临时工程的工程量应该最小,以降低临时工程费。故应利用已有房屋和管线,永久工程前期完工的为后期工程使用。

(4)临时设施布置应利于生产和生活,减少工人往返时间。

(5)充分考虑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技术安全、防火要求等。

(6)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依据:设计资料;调查收集到的地区资料;施工部署和主要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资源需要量表。工地业务量计算参考资料。

56.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步骤:引人场外交通道路→布置仓库→布置加工场和混凝土

搅拌站→布置内部运输道路→布置临时房屋→布置临时水电管线网和其他动力设施→绘制正式的施工总平面图。

七、组织协调实务

58.项目经理部的外部关系协调包括:1.协调总分包之间的关系;2.协调好与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3.协调土建与安装分包的关系;4.重视公共关系。施工中要经常和建设单位、设计、质量监督部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利用它们各自的优势,为工程项目服务。

59.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工作队式项目组织、部门控制式项目组织、矩阵制项目组织、事业部式项目组织

60. 施工项目经理部如与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应遵循的原则: “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后磋商统一”的原则,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一切工作保证监理工程师满意。

61.施工过程中,如何处理噪音扰民问题: 及时和建设单位主管工程的部门联系协商,取得业主主管部门的支持;及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派出所、环保部门、街道办事处、城管等单位协商,取得这些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采取专门的隔音、降噪措施,尽量降低施工噪音;凡强噪音施工,避开正常的休息时间;施工噪音超过标准值时,环保部门按要求测定噪音值,确定噪音对居民的影响程度、范围,并出具测定报告书;建设单位对确定为施工噪音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受噪音污染的程度,按有关要求跟业主协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质量要求和验收规定

68.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1A432021-2的规定。

69.钢筋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 .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