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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二)债务结构复杂
企业的债务资本从形式上看,也不外乎有以下几类:银行贷款、企业间往来债务、企业内部形成的债务等。近二十年来,随着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其债务资本变得日益复杂。其复杂性体现在债务资本的组成方面,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财政性负债,财政性负债是由于政府行为而形成的应由财政承担的各类债务,对于企业来说,这些负债是被动性举债,其债务承担主体应该是政府,而不是企业。第二、企业经营性亏损造成的负债,在资本金困难的情况下,企业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只有靠负债筹集资金,主权资本越少,债务资本就越大,造成资本结构越不合理的恶性循环。第三、具有社会普遍性的负债,众所周知,三角债从形成到至今已有十多年历史,其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沉重包袱。
(三)企业自有资本比例不当
企业自有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或股本)筹集的资金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的高低,反映着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资金中依靠内源性融资的程度,反映着企业的积累情况;其动态变化反映一企业资产扩张能力和风险变化程度。我国企业自有资本比率普遍较低,多数国有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仅占全部流动资金的7—8%,即使固定资产投资中自有资金略高,但综合起来也不会超过18%,只相当于日本70年代的水平。这主要源于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的资本金制度残缺,而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国家拨补企业资本金受国家财力的客观限制,另一方面国家的某些改革举措又加剧了企业资本金的下降。同时,企业自我积累机制并未建立,一方面企业面临着国家不断“抽血”而造成的“贫血”症日益加重,难以自我积累;另一方面企业也缺乏内在积累冲动。
(四)国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
由于股权融资的市场负信号效应,国外上市公司一般把它作为最后的融资选择,而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将股权融资作为首选的融资方式。可见,我国企业在进行资本结构的决策时,并
没有充分地考虑其优化问题,而重点考虑的是如何才能获得资金的问题,关于企业资本结构的科学决策问题,并没有得到企业的普遍重视。
三、我国企业资本结构的成因分析
资本结构不合理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矛盾交织作用的产物,是经济体制转换中多种问题的集中反映,其形成原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既有历史问题又有现实问题。
(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
产权主体缺位是影响整个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最大障碍之一,也是导致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之一。综观30年来的企业改革历程,无论是改革之初的“放权让利”,还是后来的“利改税”、“拨改贷”以及承包经营责任制等,都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企业的资本生成制度,只是在企业的产权制度未根本改变的前提下对企业经营机制所作的一系列调整。改革虽然切断了企业依赖政府财政融资的资本来源,即政府以行政方式终止了对国有企业资本的供给,但这是在新的资本生成制度尚未形成的前提下进行的,尽管这些措施曾产生过一定的效益,但离开政府资金的无偿供给,必然演变为国家通过银行对国有企业进行负债性支持,否则企业的生产经营就难以为继。从这一制度变迁的效应看,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侧重于政府对企业控制的放松,而不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在企业不存在产权主体多元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由于企业产权边界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经营者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银行的债务就不具有约束力,这就为企业过度的负债扩张提供了客观上的环境和主观上的动机。
(二)企业之间互相拖欠严重
企业互相拖欠是近几年困扰企业资金正常运转的突出问题,虽然国家对“三角债”专门组织过清理,但由于整个经济运行秩序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还有加重之势,2005年末全国企业间相互拖欠款达1.2万多亿元,银行逾期贷款数额在千亿元以上。不正常的经济秩序使得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愈演愈烈,不仅使企业资金运行出现梗阻和滞死,也增加了企业债务负担。
(三)资本金后天补充无路
资本金的先天不足需要后天来补充,一般情况,企业自有资金的补充有两种渠道:所有者投入和企业积累。资金供给体制的变化使得企业靠负债起家经营,但随着税制的改革,使得国有企业几乎完全断绝了增加权益资本的途径。我国在利润分配上过多的考虑财政收入,忽略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虽然所得税率降为33%,但国家做主要投资者还得分利润,在加上各种费用得征收,及地方政府政策的干预,使得企业内部积累很少,很难用以归还贷款本金。另外,虽然折旧率提高,正常折旧额应该作为积累专款专用,可是大部分折旧额企业又铺了新摊子,却又收不回来,企业无法扩大再生产。企业不进行技术改造,产品打不开市场是“等死”,进行技术改造,又没有资金投入,完全依靠贷款,形成高负债经营是“找死”,这也是形成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之一。
(四)股权融资资本成本低于债券融资成本
就中国的证券市场而言,股权的资本成本却有可能较小。一方面,上市股权融资,不仅可以相对容易地将通过股票市场筹集到的资金自由支配,还可以不发放股利,没有利润就不分红,将公司的风险部分转嫁到股票投资者的身上。实际上,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发放水平很低,甚至不发放股利,从而使企业通过股票融资的成本更低了;同时,我国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政策上一直存在着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状况,市场参与者相当缺乏成本意识,只注重从股票市场炒作获取的资本利得,这些都助长了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另一方面,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实际上是对股票的供应进行限制,造成了股权融资成本的“软约束”结果股票本身“供不应求”。使得股权的资本成本实际上低于债务的资本。依我国公司法规定,普通股每股可分配股利最多只能为每股收益的85%,目前我国二级市场市盈率一般在35—60倍之间,以市盈率35倍计算,股利报酬率最大不超过1/35x85%=2.43%。从上市公司招股披露来看,大盘股的发行费用大致是募集资金的0.6%—1.0%,小盘股大致是1.2%,配股的承销费用为1.5%。随着新股发行市盈率的市场化,市盈率最高已达到80多倍,使得新股发行价格水涨船高,相应的发行费用占募集资金的比率下降,其平均值在1%以内。企业增发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票比重,从而影响股票激励的效应,但这种情况在我国目前基本上不存在。 四、调整和优化我国企业资本结构的对策
资本结构问题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难题之一,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毫无疑问解决好企业的资本结构问题,将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增强获利能力,为国家多做贡献。为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搞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进行有效资本运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一)逐步降低非流通股比例,完善企业股权结构
要改善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必须要改变现有的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提高公众持股比例,直至最终实现发行股票的全流通。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和市场条件下,减持国有股主要通过以下方式:(1)进行国有股的回购。股票回购有两种主要形式:公开市场回购和现金要约回购。国有股的回购有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上市公司市场价值的维护及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同时也为非流通股问题的逐步解决提供了思路。(2)将国有股转为优先股。将部分国家股转换为具有债和股双重性质的优先股,使国有股股东只有优先的获益权而没有投票管理权。也可把国家股转换为累积优先股,以保证国有股最大的收益权。因为国有股不能流通,它不具备普通股的性质,把它转化成优先股,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公司的治理结构。(4)卖给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并在一定时期内不能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卖给大股东。(5)盈利公司的股份向现有股东和新股东公开销售。另外,要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国家可以采取股票奖励、股票期权、业绩股份等持股型报酬形式,逐步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持股比例,改变目前上市公司管理层零持股、持股比例极低的局面,以加强对他们的激励与约束。
(二)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无论是债务重组、资本运营还是利用国家给予的政策性补充资本金,要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必须通过企业的具体经营来实现,离开了企业的有效的经营管理,所有的措施都会变得没有意义。在目前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欠缺规范化、制度化,外部缺少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监督机制的情况下,企业经营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实践证明:企业之间差距形成的原因除企业所处的环境有所区别外,企业家的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结构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联系我国企业改革的实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关键,但也不能搞“大跃进”,“一股到底”,而应区别对待,把竞争性的国营小企业推向市场,对工艺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则实行所有者多元化、分散化。
1、明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最基本的成份还是建立公司制我国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不可能像国外那样完全依靠资本市场来进行,因为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无论是国家作为所有者还是私人作为所有者,都不能获得关于企业经营的充分的信息,因此我国现在已经实行的公司化改造的企业,其股权实际上并没有到位。
企业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尽快建立健全“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进行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形式的公司改制。目前,由于企业缺乏规范的公司制企业的风险和压力,也就使自身丧失了提高效益的动力,加之现在政府财力不足,无法对企业注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不断恶化,国有企业只有真正建立起以股东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组织结构的管理约束体系,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中心、决策中心和管理中心,企业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进行运转,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使股权多元化,增强企业的动力,提高企业的效益,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
2、外部市场治理结构存在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离与制衡,通过法人持股和法人相互持股,调整所有制结构,强化经营者的权利。但是,我国现有市场经济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往往会使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取向不尽一致。所以,我国在大力发展法人持股的同时,还应该让银行参与企业债务的重组,甚至可以把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变成银行对企业的控股,通过对企业资金流动帐户的密切关注,及早发现财务问题,通知相关企业采取对策或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更换经理人员,也可以向相关企业派驻人员等,以此来显示主银行对公司的控制权利以达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同时,中央也可以取消银行对企业贷款规模的控制,银行自己的责任增大了,就会对贷款或投资的发放讲求效益,就会主动对贷前项目进行更为仔细的评估与审查,贷后进行严格的监控,对贷款担保和抵押等一系列日常性经营实行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金融政策的整体经济效益,有效地实现了企业与银行的互补互益,这样一来,就可以降低企业不良债务的出现,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
(三)加强资本运营
1、资本结构应立足于企业所处的行业。资本有机构成低、经营风险大、产业集中度低的行业不可以过多举债。因为对处于高度竞争行业的企业而言,在确定资本结构尤其是债务结构时,必须考虑自身现金流的稳定性。为了进取性策略而盲目扩大债务,可能引发竞争对手为了挤垮对方而采取短期恶性竞争,这就可能导致该企业由于短期现金流不能满足清偿债务,从而引起无效的企业破产清算。
2、资本结构的优化应结合企业自身的获利能力,要以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提高企业获利能力为目的。
3、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张需能带动资本结构的优化。现代企业增长模式的转变迫使企业更加关注资本运行的质量,优化资本结构也应该要降低财务风险。
4、资本运作要注意企业风险的适应性。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盈利目标、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行资本结构优化和组合,不仅要考虑增加企业的价值,也要关注企业风险的适度性。通过不同的组合,使资本结构保持一定的弹性,从而以较低的风险获得较大的资本增值和盈利。
5、资本运作要保持合理的举债能力。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认识并保持企业的举债能力,从而保证企业资本的安全、完整和增值。此外,举债能力直接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和竞争能力,因此无论是从企业外部环境需求,还是企业内部资本管理上,企业都要保持合理的举债能力。
6、资本结构的优化要因时而异。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时期应有不同的资本经营策略,应根据所处的成长周期,采取相应的策略。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也应该适时调整自己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的加权平均成本,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
(四)矫正资本市场的功能缺陷,强化资本市场社会资源配置的功能
要改变我国资本市场简单的功能定位,全面发挥资本市场优化社会资金资源配置的功能,就必须在资本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以满足企业需求为原动力的资本市场,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各项规则对企业融资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一是要完善证券发行制度,实行真正的核准制,让企业依靠自身的信用和实际经营状况决定融资方式安排融资结构;二是建立严格的会计考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改善以利润为中心的效益会计核算体系,力图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三是优化政策,鼓励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发挥债券融资的激励机制、信号传递功能以及破产和控制机制,迫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改善融资结构。
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价值,有利于企业合理安排所有权与控制权,有利于合理解决治理结构问题,有利于降低企业破产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资本结构越来越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要想真正的解决我国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失衡问题,必须结合转轨经济这个逻辑出发点和既定的历史现实,根据中国的具体环境做出具体的分析,根据我国的市场化程度加以权衡和考虑,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真正的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要矫正资本市场的功能缺陷,强化资本市场社会资源配置的功能,必须在资本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以满足企业需求为原动力的资本市场,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各项规则对企业融资行为的约束和引导作用;要调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比例,改变目前股权结构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通过转让、回购或换置等手段,实现股权所有者多元化,进而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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